中国较早的学校制度是“学在官府”,即学校都是由官府创办的,社会上不存在私学。但是到了春秋时期,官办的学校日渐衰落,私人办学之风兴起。儒、道、墨、名、法、纵横、阴阳各家学派都有不少人聚徒讲学,学生多的达数千人,这其中较著名的代表人物就是孔子。战国时,私学大盛,促进了百家争鸣学术局面的形成。汉代以后,私学成为学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。魏晋南北朝时期,社会动荡,官学兴废无常,私学相对地得到发展,除一般的私学外,还有进行宗教(佛教和道教)教育的私学。唐朝开元年间,唐玄宗下诏允许百姓设立私学,后来历代都允许私学存在。唐末出现的书院,也属于私学性质,但后来逐渐向官学演变。
(浙江绍兴的三味书屋。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府城内的著名私塾,鲁迅先生小时候曾在此求学,并在他的名篇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中描写了他在那里的生活。现在的三味书屋是后人在原址上重修而成,已成为鲁迅纪念馆的一部分。)
明、清两代,私塾遍及城镇和乡村。一般城市中官学与私学并行,乡村里多设私学。私塾多为一师一馆,也就是每所私塾一般仅有一位教师。私塾主要有三种:第一种是在富裕人家设立的家塾,把老师请到家里来教;第二种是私塾老师自己在家开设学馆,学生到老师家里学习;第三种是有些庙宇和宗族利用自己的部分收入设立义塾,这种私塾不收学费,只要是庙里承认的学生和本族子弟都可入学就读。一般来说,私塾的学生年龄不限,既有十几岁的青少年,也有几岁的孩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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